律师分析:
全国推行的电子发票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促进税收征管和便民利民,国家也在逐步推广试点企业使用全电子发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试点企业仍然可以开具纸质发票。根据《全国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等规定,试点企业开具纸质发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与销售方预先约定,且由销售方向税务机关报备开票点;2. 纸质发票开票点必须与其电子发票开票点相同;3. 纸质发票的抬头、项目、金额等内容必须与电子发票一致;4. 纸质发票必须在开具电子发票后,立即打印出来。试点企业如果要开具纸质发票,还需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开票软件中,并保留相关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试点纳税人可以销售方预先约定,在其电子发票开票设备所在地或者其他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地点,设置与其电子发票开票设备相对应的纸质发票开票点,开具纸质发票。纸质发票开票点的设置、使用,应当符合税务机关的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