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是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1、履行自然资源的管制职责:履行辖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调查、监测和评价自然资源: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等工作;
3、登记自然资源确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贯彻资产制度、编制资产报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
5、拟定发展规划、开展资源评价考核: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6、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
7、开展国土空间治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8、实施耕地保护: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9、指导地址灾害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10、登记管理矿业权:负责矿业权出让及登记管理,指导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11、管理测绘信息: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测绘资质资格及测绘行业等信息的管理;
12、组织实施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等;
13、查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林业、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做好水果、花卉检疫工作:分配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加强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避免重复检验;
15、其他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