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药费,扣除住院门槛后,按实际诊疗情况,政策内报销可达到70%左右,年度报销限额为55万元。在缴费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医保目录内医药费可报销50%,一年可报销300元左右。
城乡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共同组成,财政补助人均580元,与每个人缴的320元一同放入医保基金专户,用于保障参保群众享受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当年缴费一次,就能保障来年一整年。因此,居民医保是个人年年交,财政也是年年补贴,医保基金为所有缴费的居民提供保障,共同使用。因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所以说每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用,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是对自己稳定的保障。
【法律依据】: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医保发〔2021〕32号文件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2021年河南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强调,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对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等不设待遇等待期。同时,今年全省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差异化筹资,根据上年度全省大病保险资金使用、各统筹地区支出情况,全省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为95元、78元、70元、64元四个档次,全省人均筹资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