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可不可以减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没有物业费申请减免的。二、哪些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以下八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装修期间物业费减免30%是否有法律规定?
装修期间物业费减免30%没有法律规定。
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在装修期间,三表已动,不属于空置房的范围,所以应交纳全额物业服务费。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
房地产契税的减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征或免征: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费做出了新的规定: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关于房地产契税的减免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减征或免征: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予以减半或免征;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项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对房地产市场有关税费做出了新的规定:1、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2、关于空置商品房税收,为了加快住房资金周转降低金融资产风险,对积压空置的商品房销售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契税,2000年底前予以免税优惠(限于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物业法对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