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其中,百岁及以上老年人长寿营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老年节期间,省政府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每人每年1000元。70周岁及以上的城镇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需要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供日间生活照料服务的,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