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效力待定的买卖合同的处理是:_x000D_
1、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依法取得处分权的,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_x000D_
2、权利人拒绝追认的,买受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_x000D_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_x000D_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_x000D_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_x000D_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_x000D_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_x000D_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