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向职工提出劳动合同转移,并经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转移劳动关系则是非法的。用人单位未经当事人委托或授权,无权擅自将用工关系转移,如果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转移给第三方的话是不合法的,并且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爽或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请仲裁,诉求撤销原合同,以及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