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剖腹产费用医保可以报销多少钱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顺产1100元,助产1300元,剖腹产2100元。正常产报销1000元;剖宫产报销2000元。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是怎样规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实行定额制。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生育,平产可报销医疗费用2660元,剖腹产可报3660元(此费用包括分娩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企业单位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除享受上述正常的医疗费用外,还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1、实施剖腹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4、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三、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有哪些(一)分娩住院期间用于新生儿医治、护理或母婴用品的费用;(二)进行胚胎移植、孕育试管婴儿所发生的费用;(三)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及其以上,因非医学需要且不符合计生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自行终止妊娠的;(四)因酗酒、吸毒、自伤、他伤等责任事故造成的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五)不具备临床剖腹产手术指证,个人要求剖腹产手术,超出平产手术费用及津贴的部分;(六)未经批准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七)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八)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诊疗项目、服务标准和药品费用;(九)其他按规定不应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