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属于“铁饭碗”,但就算是“铁饭碗”也有可能会失去的一天,有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就被单位给开出了,在被单位开除之后就会关心养老金的问题。那么,被事业单位开除后养老保险怎样接着交?
2、如果该事业单位属于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范畴,且未开始养老金并轨工作,开除公职后,原单位为你办理视同缴纳养老保险的手续。新单位为你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的缴纳手续,或你自行缴纳即可。开始缴纳后,在事业单位的这段时间会被记录为已缴纳养老保险。
3、如果该事业单位属于不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范畴,已开始养老金并轨,开除公职后,原单位为你自进入事业单位至并轨前的这段时间办理视同缴纳养老保险的手续,并轨后缴纳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减员手续。新单位会为你办理增员手续,将你的视同缴纳记录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记录转到企业养老保险并续交。在这期间如果有断档,但你不想断交的话,可以自行去当地社保机构缴纳,或委托存档的人才中心缴纳。
事业单位离职养老保险处理规定
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参加工作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仍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国发〔198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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