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亲,据查询:要求:不得少于100平米根据规定,药 品零售企业的“非药品区域”使用面积 不得多于30%。同时,药店 营业场所 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米;农村乡镇以下地区开办的药店营业场少于60平米。申请调整为A级定点零售药店,营业场所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申请调整为B级定点零售药店,营业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我市在自治区的暂行办法基础上,特别细化了定点零售药店营业面积规定。如市级、县级、乡镇级零售药店陈列区营业面积(不含办公、仓库等附属用房)应分别达到60、50、40平方米及以上,药品零售的营业场所和仓库的面积要求: 1大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100M2,仓库30M2; 2中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50M2,仓库20M2; 3小型零售企业的营业场所面积40M2,仓库20M2; 4零售连锁门店营业场所面积40M2。120平药店仓库面积申请经营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2名以上处方审核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品的必须配备2名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