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属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23号)规定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罚款则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罚款金额在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各地都会出台相关罚款细则,一般是罚100元,扣2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