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宣传、聚众、示威、游行、集会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编造、散布谣言、捏造事实诋毁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秘密的义务,禁止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因此,如果在境外被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威胁或者被诱骗参加相关活动,将会触犯中国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出版或者提供给非授权人员知悉。禁止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