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进行贷款的,是不需要对购房者进行验资的,但要对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进行审查。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