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一旦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例如,股东撤回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当在撤回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