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抬头信息。因此,只要发票抬头没有发生变化,票根改动对发票有效性一般不会有太大影响。如果发票抬头需更改,则需要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以将开错的发票进行注销,并补开正确的发票。如需更改发票抬头,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核并签署相关文件后才能换开新的发票。特殊情况下,如企业名称变更、户名注册、合并等情况,则发票抬头也需相应更改。但这种情况下,在发票上改动抬头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便税务机关核实并审核。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