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房子是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也是一人名字,那么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配;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就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子女抚养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