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体户老板欠员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个体户老板拖欠工资不给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如若劳动用用单位有以下行为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包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届期用人单位仍不按照劳动部门要求进行支付,相关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计算标准,额外加付赔偿金。具体情况包括:
(1)违法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薪酬的情况。
(2)用人单位给与劳动者的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水平。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
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工资作为赔偿金的情况应当是,同人单位在已经接到劳动保障部门的责令付款要求后,仍然不按时发放拖欠工资的情形。并非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出现,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拖欠工资为基础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