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申述?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申述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异地申述离婚有三种状况:
1、一方在外地寓居一年以上的且不肯回挂号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申述要求法院判定离婚;
2、两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停离婚或判定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寓居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寓居地或婚姻挂号地申述到法院要求判定离婚。
三、离婚应提交哪些资料
按照《婚姻挂号管理条例》的规则,请求挂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挂号机关递交书面请求挂号离婚请求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请求离婚两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请求离婚两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两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综合以上介绍,起诉离婚一般要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讼离婚地点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