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已经确定的劳动合同,老板不能随意增加工作量和工作内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