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条有手印,还有签名,身份证复印件那也不一定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不承认这个就很难说了,如果借钱多的话还是到国家有关部门签个合同,让国家部门给公证一下。没有按手印和无身份证复印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产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约定了归还日期,在到期日的次月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