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那么就是有可能会被列为失信人员。比如说可以履行义务,但是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是用暴力或者是伪造的方式,或者是以隐藏的方式而抗拒执行义务等等。对于失信人员,是在日常生活中会进行一定的限制行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