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能够获得哪些特殊保护?

律师回答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作了具体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用人单位在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女职工工资合法吗?

结婚、生育是妇女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者变相剥夺妇女的该项基本权利。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具体包括以下保障制度:(1)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任何单位,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任何用人单位,包括各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等。(2)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3)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加班加点吗

根据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正常劳动时间。因此,用人单位是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加班加点工作的。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女职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指出: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妇女在哺乳期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1、工作时间不变,每天八小时,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保护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法规规定?

法律解析: 保护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查看全文

保护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法规规定?

法律解析: 保护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查看全文

保护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法规规定?

律师解答: 保护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权利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查看全文

女性职工在哺乳期有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

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强度高的工作,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有权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对于体弱儿的母亲,可以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查看全文

妇女在哪四个时期受特殊保护

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对女性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待遇的保护。一、哺乳期劳动保护义务主要有哪些内容?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查看全文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能否离婚

女方处在怀孕或者哺乳期间的,如果是女方提离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离婚的途径走。可登记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婚的依据仍然是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查看全文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能否离婚?

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根据法律规定男方不能主动提起离婚诉讼,但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或法院认为有必要时男方可提出离婚请求。男女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查看全文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能否离婚

法律分析:女方处在怀孕或者哺乳期间的,如果是女方提离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离婚的途径走。可登记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婚的依据仍然是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查看全文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能否离婚?

律师分析: 女方处在怀孕或者哺乳期间的,如果是女方提离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离婚的途径走。可登记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婚的依据仍然是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查看全文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能离婚吗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能离婚,但是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诉讼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同时,男女...查看全文

查获地公安机关对怀孕期哺乳期妇女?

律师分析: 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查获地公安机关认为移交其居住地管辖更有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清犯罪事实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移送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查获地公安机关应继续配合。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哺乳期离婚女性能获得哪些权益?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男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要求时,处理方式只能通过和平离婚的方式,而不能走法律诉讼程序。女方不愿意离婚时,男方没有法律手段可以强制离婚,只能等待哺乳期过后再走法律程序。而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时,可以任意提出,但必须符合合法和...查看全文

妇女在哺乳期离婚时可获得赔偿吗

妇女在哺乳期离婚时可获得赔偿。当事人中的男性符合下列条件的,妇女在哺乳期离婚时可获得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如果妇...查看全文

哺乳期员工在劳动权益方面有哪些特殊保护?

哺乳期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除非员工在此期间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查看全文

哺乳期妇女有哪些权利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可以几个部分呢,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呢,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权利可以分为两大部分: 一是健康权,包括 〔一〕不从事有害...查看全文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是什么?

律师分析: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查看全文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是什么

法律分析: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内容: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查看全文

我国对妇女孕产期特殊劳动保护的标准?

律师解答: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查看全文

我国对妇女孕产期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

律师分析: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查看全文

我国对妇女孕产期特殊劳动保护的标准?

法律解析: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