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经济补偿金和失业补偿区别:经济补偿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时支付;失业补偿在劳动者非基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缴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时支付;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支付,失业补偿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