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实质或形式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在承办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过程中,作为一个律师有时会遇到涉及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方面的法律问题,即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处理问题。现将这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处理方法作一总结和阐明,以利于我们今后能够更加准确的理解、掌握和运用。
一、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
(一)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三)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四)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五)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通常我们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二、长期同居是否属于重婚
重婚是指配偶和他人结婚的行为。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有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重婚的前提。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婚姻关系,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虽然一方或双方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对于无效婚姻或者可以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者撤销之前,仍属于配偶的,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配偶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是法律重婚;第二,虽然没有结婚登记,但与他人继续夫妻关系,稳定同居,这实际上是重婚。在现实生活中,重婚基本上是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换句话说,虽然民法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上对事实重婚仍将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对重婚的认定,我们可以看到,如果配偶和他人以夫妻的名义继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就构成重婚。
三、上当受骗领了结婚证是否还能撤销
被骗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围,不能按婚姻撤销处理。首先,所谓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缺乏婚姻要求,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从法律上讲,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一定的相似性。一旦婚姻被依法撤销,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和无效的婚姻一样。若超过此期限,则婚姻不能再被撤销,转化为有效婚姻。当然,如果一些婚姻当事人受到非法限制,他们可以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