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关于公证费用,是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所以各地的收费标准还是有一些差别的,以下以上海地区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费用为标准我们来说一下: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按标的额的0.3收费,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按300元收。100万至400万元之间的,按0.2收费。4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收取0.03。这是上海地区的标准,如果要具体了解其他地区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费用可电话咨询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以公证处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