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出售不合格产品如何处罚
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1.商品返厂管理制度
(1)返厂商品的账务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财会制度,要真实体现,全面反映返厂商品的应收应付关系,不得遗漏。
(2)凡需做返厂处理的购进商品,采购员必须征得厂方同意,并与厂方达成文字处理意见后,通知保管员做好返厂具体工作,否则,不得盲目返厂.凡因盲目返厂造成的拖欠债务,由当事人追回。
(3)凡需做返厂处理的代销商品(包括厂方借,调的商品),采购员提前15天与厂方联系,15天内收不到厂方答复,可留信函为凭,凡厂方无故拖延,不予返厂的商品,要向厂方征收保管费。
(4)已出库的商品返厂,必须先退库再由保管员做返厂;已出库,未退库的商品和柜台内的商品,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厂,否则按丢失商品追究当事人责任。
(5)商品返厂时,保管员要填制商品返厂单并随货同行,及时通告厂方凭单验收。
(6)物流中心各部室必须认真对待商品返厂工作,保管员要点细数,清件数,分规格,包装要捆扎牢固,要详细填写铁路运单和运输凭证,并及时做好保管账卡的记录。
(7)凡是厂方采取以货换货直接调换商品方式解决商品返厂的,物流中心采购员,保管员必须坚持同种商品一次性调清不拖欠的原则,坚决不允许以金额核准数量的异货相抵。
2.商品返厂
(1)商品返厂一律由仓库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
(2)经销商品返厂由保管员办理返厂手续,填制物流中心经销商品入库单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红字)1~5联,同时填制物流中心返厂单1~5联。
(3)仓库保管员将返厂的商品返回工厂,厂方经手人在经销商品入库单(红字)与返厂单上签字,返厂单第5联交厂方,保管员根据签字后的入库单。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