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每个地方的赔偿薪资标准是不一样的。
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4、通常在3-8万左右
三、具体算法: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月×本人月工资
2、工伤就业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3、医疗补助金:(本省社平工资)×2月
4、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本人月工资
5、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天数×12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治疗天数×30元(按当地劳动部门标准)
7、医药费:公司支付
8、交通费:按实际(协商)
9、鉴定费检查费:按实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条 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第二十一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第二十三条 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第二十四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第二十八条 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