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不可以随便找个地方盖章。
就业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找到正式工作时,你与学校、就业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这关系着毕业时你的人事档案和派遣证的去向问题,对自己至关重要,要对就业协议注重起来。
1.如果毕业后就职具有人事权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通过调函将户口和档案会转到企业单位;
2.如果毕业后就职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等,则档案和户口将挂靠在其挂钩的人才交流中心;
3.毕业后没有立即就业或分配的毕业生,超过规定时间,学校也会将其档案转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就业协议签署流程: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四个流程,即要约和承诺。详细如下: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用人意向,毕业生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2、在双方在场情况下填写协议内容,接收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基本情况并盖章或接收单位及人事代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毕业生拿协议书回所在系盖章,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鉴暑意见并盖章(交签证费),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就业协议书送省教育主管部门签证、缴费并盖章。
4、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协议书单位联和毕业生自存联返还单位和毕业生,编制就业计划,企业发放报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