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1、收购人的姓名及住所;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3、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4、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5、收购价格;6、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7、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等。
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什么
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三)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四)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五)收购价格;(六)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七)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八)收购期限;(九)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十)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十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十二)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十三)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十四)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收购人发出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全面要约,无须披露前款第(十)项规定的内容。
要约收购是什么
要约收购是收购上市公司的一种方式,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要约收购是什么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期限具体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部分要约收购方式内容
部分要约收购方式的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3、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