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 京:1、北京师范大学:对于基础教育领域就业的优秀毕业生颁发奖励金,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2、湖北籍毕业生,每人发放一次性1000元补贴。
上 海:1、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
条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广 州:1、就业补贴
广州就业补贴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无户籍要求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申请到基层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
2、住房补贴
黄埔区: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本区企业工作满1年,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
新引进入户的硕士研究生,在本区企业工作满1年,发放住房补贴3万元;
新引进入户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本区企业工作满1年,发放住房补贴5万元。
南沙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首次入户南沙区、连续缴纳本区社保满3个月且在本区有合法住所者,可申请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20000元/人、硕士40000元/人、博士60000元/人,补贴分两次到账。
深 圳: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博士30000元,简单粗暴,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而且,还能叠加区级补贴!
福田区补贴硕士12500元和博士15000元;
龙华、龙岗、盐田、宝安、大鹏新区的区补贴分别为本科15000元、硕士25000元和博士30000元。
东 莞:
人才补贴标准:
(1)正高级职称最高补贴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2)副高级职称或博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
(3)硕士以及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限定用人单位范围)的人才,最高补贴6万元,分3年等额发放;
(4)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人才(限定用人单位范围),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补贴一次性发放。
【法律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对参加人才交流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真实性和招用人员简章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参加人才交流会、在公共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以及其他合法方式招聘人才。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
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不得以民族、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工作的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招聘条件。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