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学生的户籍是跟随学生流动的,在校生的医疗保险不是职工医保,是以学校名义参保,所以显示学校所在地有医保,只有毕业后有工作单位后或者定居地后再把户籍落户到定居所在地。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