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房产物业纠纷
(一)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二)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
(四)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物业管理公司有下列行为的,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3、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4、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5、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如何避免物业收费纠纷
(一)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二)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三)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四)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一、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必须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指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符合物业管理的客观规律,符合业主及租户的实际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管理费标准应报政府物价部门审批;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政府物价部六指定价或双方协商确定。所制订的管理费标准应考虑绝大多数使用人的实际经济能力。
2、公平有偿原则。
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训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不管使用人的身份是业主还是租户是大业主还是小业主,都应该为其所用的物业支付管理费,使用得越多,付费也就越多。不同使用人分摊管理费是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大小计收。
3、公开透明原则。
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是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还是谁管理谁的问题,所以,物管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所有利益往来都必须是公开的,事先说明的,不仅对业主委员会,对第一位业主都应该如此,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产生。
4、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适应原则。
管理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就是说,管理费标准高,服务的项目就多,所提供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也高,管理费标准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就少,服务的要求也低。管理公司不可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或高收费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