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1、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2)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2、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第一档每小时22元;
(2)第二档每小时21元。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