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非本人签字成立的公司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属于显名股东,而代签名的人则属于隐名股东,此时当事人可以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对相关文件上的笔迹进行鉴定,以证明非本人签订,从而可以要求工商登记部门对公司进行相应变更,同时被冒名人还可以追究冒名人的民事或刑事责任。因此非本人签字成立的公司依然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并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