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正确执行方式是:
1、探视权的执行应当与审判挂钩,即探视权的审判应当兼顾执行;
2、探视权的实施应以教育为主。探视权的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的个人问题。要做好双方的指导教育工作,使双方认识到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防止对方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探视权的执行应慎用强制措施。探视权的执行应当明确,未成年子女不得直接作为被执行对象,不得对子女采取执行措施。例如,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将子女直接交付给申请人探视,或者通过哄骗等强制手段将未成年人带到指定地点与申请人会面;
4、探视权的执行应严格暂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