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竞业限制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