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办理;
2、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预受理,符合条件的正式受理,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转交区出入境管理部门;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