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是没有侵吞国有资产罪的,存在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举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吞国有资产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处罚。
归同级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管,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这类案件属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由检察院进行侦查。
在我国没有侵吞国有资产罪,只有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法律规定,如果涉嫌央企下属的国有控股企业贪污、侵吞国有资产,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所以,可以向检察院举报。
二、国有资产转让后的付款方式有什么?
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原则上采取场内结算、人民币计价、一次性支付。
场内结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在合同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汇入产权交易机构的结算账户。待产权转让权属变更手续完成后,转让方携带权属变更的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收款凭证到北交所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场外结算:因特殊情况不能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算的,转让方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供转让行为批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受让方付款凭证。
分期结算:交易价款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侵吞国有资产可以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举报,国有资产转让后的付款方式有场内结算,场外结算,分期结算三种。场内结算是指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受让方要在五日内将交易款打给转让方。场外结算是指交易双方不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结账。分期结算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将交易款打给转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