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地产可以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