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一房二卖的发生,制定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房地产物权时,为限制房主再次处分房地产,保护债权人未来取得物权而进行的登记。例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对尚未建成的房屋进行预告登记,以限制开发商再次出售或抵押出售的房屋。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并非无限长。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可以进行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因此,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如果只进行预告登记是不够的,就要及时办理产权转让,办理自己的产权证,才能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二手房网上签约也可以使房地产交易透明,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受人应尽可能明确一房二卖,并加重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