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原件
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上海市非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凭相关证明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流程
非机动车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时上交需要收回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随后交验车辆和领取重新核发的非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当有关机构接受受理申请后,会当场检验电动车,查看是否符合过户的标准,如果没问题,会在计算机中登记过户转移事项,重新给购车人核发电动自行车的行车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