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国家征地补偿款是由政府依法对土地征收后对被征收人依法给予的经济补偿,是一种法定的财产权利。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冒充拆迁公司或者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欺骗被征收人,骗取征地补偿款,从而危害了公民合法权益。因此,针对涉及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诈骗行为,法律对其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诈骗、贪污、受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到国家征地补偿款诈骗行为的,数额较大,判定标准为50万元以上。数额较小的则按照普通诈骗罪量刑标准处理。对于数额较大的国家征地补偿款诈骗,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构成数额特别巨大的,刑期可从7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数额巨大,刑期为3年以上、7年以下,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破坏国家征地管理秩序的,对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