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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房产继承案例:婚前买房该由谁来继承 赵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早年丧妻。几年前,经人介绍与王女士相识,为了两人日后共同生活,赵先生用自己全部的积蓄买了一套100平米的大房子并办理了登记备案,随后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搬进了新家并拿到了房产证。可天有不测风云,今年7月份,赵先生突发心脏病去世。赵先生有两个儿子,均已经成家立业。王女士认为房产证是婚后拿到的,房子应当是两人的共同财产,老伴去世后,房子应当归自己一人所有,两个儿子没有份。但两个儿子却认为,房子是父亲婚前购买的,该房屋应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跟王女士没有关系,作为儿子他们才是继承人。于是兄弟俩找到王女士商量想要回父亲的房子,王女士一听就火了,将兄弟俩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兄弟俩只好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到底这套房子该怎么分?
[律师点评]
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归属和内容应以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