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进行调查时,调查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对被调查人员进行留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掌握部分事实及证据,并且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情形的,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一、留置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
留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留置调查措施适用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调查,刑事诉讼法适用于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和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因此,留置调查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留置多久可以见亲属
留置期间不可以见家属。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对象在留置期间的,家属是不能会见被调查对象的,但经监察机关同意的,家庭可以会见被调查对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三、监察委立案后有多少种处理结果
监察委立案后的处理结果主要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这种处分只是党内的处分。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1、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2、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监察机关立案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立案后处理的规定。
反腐败工作政治性很强,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立案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