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借贷的处理方法如下:
1、不作为借贷处理,夫妻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是有借条但是无实际借款,所以这种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即没有借贷关系;
2、看借款的来源和用途,所借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此时,该借条虽然缔结了一个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标的物为夫妻共同所有,该合同不具备可履行的基础和可能性,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复存在;
3、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用于借款人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