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电子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签订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法律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项目,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签订哪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签订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是:
1,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印花税
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借款合同”中的列举的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签订哪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前提是出借人是银行,借款人是企业。其余情形下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所执的一份合同文本各自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