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企业为了保护和利用自身的专利技术,通常需要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专利服务费。这个费用是否可以计入研发费用,主要取决于该费用的性质和用途。如果专利服务费是为了获得新技术的专利权而支出的,且该技术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计入研发费用是合理的。因为这种费用可以被视为企业为获得新技术投入的成本,是与企业的技术进步、创新等目标直接相关的。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确凿、完整的凭证核算费用。费用是指在会计期间发生并可能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减少的,或者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中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长期待摊费用或者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的流出。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用途将费用分类。
第三十五条 科研开发费用是企业为获得核心技术、新产品或者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发人员工资、试验制造费用、测试检验费用、试生产、试销售和技术交流的差旅费以及专利费、技术披露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计提坏账准备和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实际价值和经济发展趋势,需要进行专门的估计。其中存货跌价准备的范围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在产品中的物料,不包括应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药品、化妆品、食品、疫苗和当年度生产的新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