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就要进行批捕。
批捕在逃比刑拘在逃的法律效力更强。刑拘在逃是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为目的,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逃避的;批捕在逃是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核之后认为有违法犯罪嫌疑,而决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嫌疑人逃避的。但是两种强制措施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刑拘在逃人员,如果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核之后认为在逃人员有着违法犯罪嫌疑,就需要对其进行批捕。
一、批捕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后者监视居住。
二、已经下达批准逮捕令会怎样?
下达了逮捕令还是批捕令不一定就要判刑;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收到逮捕令和批捕令不一定会判刑,最后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逮捕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所谓的判刑,需要经过法院庭审后才能确定,如果经过庭审认定犯罪事实成立,证据确实充分,方能认定罪名成立,同时处以相应刑罚。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