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欺诈赔偿标准
1、首先,对于有欺诈条款的合同,在法律上来看,该条款是属于无效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交易存在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三倍,对于赔偿的金额如果不到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计算,法律有其他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
二、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合同无效
1、一方用欺骗、威胁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2、串通他人损害当事人的权益的;
3、通过各种手段来掩盖不合法的目的的;
4、合同中有损害到公共利益的;
5、其他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该合同可以被撤销或者变更:
1、因为误解而签订的合同的;
2、合同中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条款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一方用不良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了合同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相关的机构撤销合同、变更合同。
三、如何处理买卖合同欺诈
由于欺诈的行为而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欺诈人应承担如下民事后果:
1、返还财产。对以虚假身份等形式进行买卖合同欺诈所得的财产,欺诈人负有返还给被欺诈人的义务。例如:欺诈所得的是实物,欺诈人已将实物出卖的,而且该实物已经不可能再追回,欺诈人则需要返还相当于原物的价款。返还范围应包括原物及其应有孳息。
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欺诈人对欺诈所得物的占有是非法的,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被欺诈人可基于所有权要求占有该物的第三人予以返还。
2、赔偿损失。欺诈人因欺诈获得被欺诈人财产,是一种侵权行为。欺诈人对因其欺诈行为给被欺诈方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应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3、继续履行。对于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如以劣质产品冒充优质产品的行为,欺诈人并无
4、支付违约金。对于在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的情况下,欺诈发生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则被欺诈方可要求欺诈方支付违约金,包括合同约定的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不以是否客观上对被欺诈方造成损失为根据。
5、没收财产。对欺诈行为已构成欺骗罪的,可没收其已经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或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