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本次娄底集中开工项目共48个,总投资171.23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81.06亿元。按类别分:产业项目37个,总投资142.29亿元;基础设施项目6个,总投资23.42亿元;社会民生和生态环保项目5个,总投资5.52亿元。按规模分:10亿元以上项目3个,总投资78亿元;5-10亿元项目5个,总投资27.85亿元;1-5亿元项目28个,总投资58.04亿元;1亿元以下项目12个,总投资7.34亿元。按县市区分:娄星区8个,总投资19.43亿元;冷水江市6个,总投资14.7亿元;涟源市9个,总投资14.85亿元;双峰县7个,总投资12.54亿元;新化县7个,总投资24.8亿元;娄底经开区7个,总投资78.96亿元;万宝新区4个,总投资5.95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